| 7月3日,学校在行政楼中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暨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投票推荐吉林省劳动模范人选。本次会议应到委员25名,因病因事请假5名,回避1名,实到19名,符合规定人数。校工会主席李春子主持会议。 按照推荐要求和程序,与会委员对3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评审、投票,纪委同志全程监票,最终,刘景圣得到12票、刘淑艳得到5票、姚方杰得到2票。根据得票情况,会议决定,刘景圣做为吉林省劳动模范拟推荐人选,按程序上报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长春市委员会。 据悉,校工会于7月1日下午收到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长春市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省模范集体、省特等劳动模范和省劳动模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校工会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汇报,党委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并作出相关指示。当日晚,校工会向21个基层工会转发了《通知》,并提出相关申报要求。截止7月2日下班前,经个人申报、校内21个基层分工会推荐,共有4名教师申报吉林省劳动模范。经校工会审核,其中,3名符合申报条件,根据《通知》规定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名额共为8个,因此,学校拟推荐1名省劳模,须经教代会执委会暨工会委员会投票产生。 |